今天5月6日,blogcn的头条是珈:一周大事件 http://zllgood.blogcn.com/diary,15603209.shtml。 里面的内容完全出自黄集伟先生的孤岛客上的内容。黄集伟博客地址如下。
http://www.huangjiwei.com/blog/ 被抄袭的文章地址如下:http://www.huangjiwei.com/blog/?p=2558
废人乙的一周大事件内容从第一张图片到最后一个字。完全和黄集伟的博客是一样的。如果是转载的话,还要清楚的表明出处地址。但是我在废人乙的博客上没有看到任何的标记说明他的文章是来自黄集伟的。我想不用我多说什么。这样的行为就是抄袭了。
值得一提的是,我亲自到废人乙的博客上发表了评论,指出他的文章是来自黄集伟的,应该表明是转载,而不是原创。但是我等一会再去看的时候,我的评论已经被删除了。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已经无话可说。我刚刚写了关于郭敬明的评论。没有想到马上就有郭敬明的徒弟出来表示支持。偷完东西还很理直气壮。我想坏榜样已经深入到某些人的骨髓。难道剽窃成为了2008的新时尚吗??
请抄袭的人三思!!!